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公示
关于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公示
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工业地块位于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化工园区内部(靠园区北侧),占地面积为28421m2(折合约42.63亩),地块后续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文件要求,本地块属于丙类地块,是指除甲类、乙类外,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8个行业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的原址用地,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于在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过程中检测已表明本地块内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我司接受委托对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工业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现将《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位于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工业地块位于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化工园区内部(靠园区北侧),地块东至110KV城北变电站,南至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西至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嵊州麻纺织分公司,北至规划纬三路,中心坐标约为东经120.823609°,北纬29.632140°。
项目业主: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调查结论
本次详细调查及三次补充调查地块共布设79个土壤采样点位、1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和1个积水点位,共送检550个土壤样品、16个地下水样品和1个积水样品。
根据本地块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可以得出结论:
综合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简称“嵊州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详细调查三次补充调查中的土壤样品数据,地块内土壤超标点位为NB34、NB35、S1、S4、S6、S9、S13、S18、S22、S25、S27、S28、S33、S34、S35、S36、S38、S41、S53、S58、S67、S69、S70、S71和S72,共计25个超标土壤点位,超标污染物分别为钴、六价铬、铬、铅和苯并[a]芘。
根据详细调查地下水检测报告,本地块地下水呈中性,地下水中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色度、溶解性固体总量、总硬度、氟化物、氯化物、铁、锰、铝、六价铬和铬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中对于地下水风险评估启动条件的规定,地下水污染物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地下水中氟化物、六价铬和铬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指标,需要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各阶段调查结果,土壤超标的污染物为钴、六价铬、铬、铅和苯并[a]芘,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三类工业用地(100103)的要求,本地块地下水中氟化物、六价铬和铬超标并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应当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等相关导则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开展土壤及地下水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地块后期开展土壤修复工作的依据。